当地时间12月22日,新任中国驻东盟大使侯艳琪(左)在雅加达向东盟秘书长林玉辉(右)递交任命书,双方并进行了亲切友好交谈。 中新社发 中国驻东盟使团 供图
侯艳琪首先转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对林玉辉秘书长的亲切问候。侯艳琪表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中国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中方坚持将东盟作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愿同东盟等地区国家一道,共同致力于实现包容和可持续发展。
当地时间12月22日,新任中国驻东盟大使侯艳琪(左)在雅加达向东盟秘书长林玉辉(右)递交任命书,双方并进行了亲切友好交谈。 中新社发 中国驻东盟使团 供图侯艳琪表示,自1991年建立对话关系以来,中国东盟携手前行,相互成就,树立了地区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典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开启了中国东盟关系的崭新篇章。中方愿同东盟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落实好30周年纪念峰会和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成果,推进共建“五大家园”,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我期待同秘书长阁下、东盟秘书处和东盟各国同事密切合作,全力推动中国东盟关系迈上新台阶。
当地时间12月22日,新任中国驻东盟大使侯艳琪在雅加达向东盟秘书长林玉辉递交任命书,双方并进行了亲切友好交谈。 中新社发 中国驻东盟使团 供图林玉辉祝贺中共二十大成功举行,请侯艳琪转达对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的问候,并欢迎侯艳琪履新。林玉辉表示,东盟高度重视发展对华关系,赞赏中方为维护地区和平安全、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所作贡献,期待同中方深化贸易投资合作,推进东盟中国自贸区3.0版建设,加强数字、绿色、社会、文化等领域交流,巩固人文纽带。东盟秘书处将积极支持侯艳琪大使和中国驻东盟使团开展工作,推动东盟中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深入发展。(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